(二)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十二五”时期,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许多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各级各类规划,都要坚决改变过去那种面面俱到、针对性不强的弊病。要按照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大工程,使规划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强化深度,增强可操作性。规划要有指标和项目做支撑,要做好涉及我州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工程筛选和指标论证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深入研究与提高人民生活和促进全面进步密切相关的指标,研究提出促进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指标。根据规划的性质和作用,既要研究提出预期性、导向性的指标,也要研究提出一些有约束力、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规划的保障措施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在规划内容上,要增强规划的针对性,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以及备案和评估制度,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编制规划。玉树州“十二五”规划实行按行政层级分类规划体系,即州级规划、县级规划两大类。按对象和功能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指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玉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规划期为五年,展望到2020年。
总体规划内容有: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重大工程、区域结构调整的方向、原则和重点;改善基础设施、资源环境和公共服务的任务;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其他需要纳入规划的事项。州级总体规划在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由州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地区编制。
县级规划可根据需要进行编制。县级规划要更多地阐述与本地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有约束力、可操作的规划。由于我州县辖区较大,但人口较少,资源环境差异不大,调控手段有限,因此,“十二五”规划不需要搞成一个庞大的规划体系。有条件的县可以把辖区内的国民经济、城镇体系、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融为一体,编制一个规划。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政府编制专项规划的领域,主要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结合我州的情况,在深入实施生态立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上,重点组织编制水利、能源、交通、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矿产、旅游等重要资源开发和保护,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等公共事业,以及一些涉及国民经济重大布局的战略性产业等专项规划。规划期一般为五年,展望到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