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茂府〔2009〕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和《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08〕66号),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彻底转变重实业、轻服务的观念,围绕建设粤西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98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2%,“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4.4%;服务业就业人口达到126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2%左右,服务业成为全市支柱产业和重要经济增长点。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7%,初步形成与城市化水平相适应的服务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立足粤西、辐射大西南、与粤港澳、东盟互动的服务业发展体系。
二、优化服务业发展的空间布局
立足于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建设洛湛铁路、广东西部沿海铁路和茂名深水港的契机,构建粤西区域性物流、商务、文化、旅游休闲中心。在原中心城区(河东片区)、新中心城区以及茂名大道沿线,重点发展物流、商贸、金融保险、房地产、中介服务、创意设计、会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在电白沿海地区,发展与能源和装备制造业配套的物流、房地产等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整合临港地区滨海资源,开发以娱乐休闲、观光度假为主的现代旅游业。
三、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根据我市的产业优势、市场和人才基础,今后一段时期,我市要重点鼓励和扶持服务业以下七大领域:
(一)现代物流业。
加快广东西部沿海铁路、茂湛铁路、包茂高速公路广东段和博贺新港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进一步增强茂名铁路、公路、港口运输优势,提高茂名交通枢纽地位,构筑与茂名区域经济发展及综合运输体系相适应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发挥茂名能源、石油化工生产基地和特色农业优势,依托主要港口、交通站场和高速公路,重点建设一批能源、石化产品、农副产品等专业性物流园区;依托城区,建设茂名东站客运配套服务中心;配合电白编组站,建设电白站货物运输服务中心。扶持壮大第三方物流,积极培育第三方物流服务体系,培育壮大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带动一批拥有自身核心业务能力的本地物流企业,促进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依托资源优势和区域优势,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现代化区域性市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鼓励连锁企业向城镇社区和农村居住区延伸。
(二)现代金融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