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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决定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决定
(德政发〔20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让人民群众共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幸福德州建设,按照“直接现实、先急后缓、尽力而为”的原则,确定为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实施好十项民心工程。
  一、主要内容
  今年的民心工程涉及完善社会保障、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就业规模、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医疗卫生水平、发展文化体育事业、保障居民食品安全、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完善政务服务体系10个方面、48项内容。
  二、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实施好十项民心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郑重承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幸福德州具有重要意义。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以对市委、市政府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使命感,把其当做工作第一要务,抓好落实。
  (二)全力推进。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和工程进度表,认真抓好推动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加强督查。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积极推进民心工程的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日常调度、情况通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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