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2010〕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大通县“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日
大通县“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
为严厉打击将“地沟油”作为食用油使用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用油市场秩序,确保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一次“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其具体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为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集中整治实现:控制生产源头,净化市场环境,保障宾馆、饭店、食堂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确保食用油质量和消费安全的总体目标。这次整治的具体目标如下:
1、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用油单位;
2、严厉打击将“泔水油”、“地沟油”作为食用油使用的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食用油加工环节整治,规范食用油生产行为。对食用油生产、加工点、小作坊进行集中整治,严格审查生产条件,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生产管理,督促生产、加工点、小作坊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强化食用油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生产条件或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要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实施食用油添加剂备案制度,完善企业食用油添加剂使用记录,坚决查处不规范使用添加剂行为;加大食用油生产过程中使用非油料、过期霉变油料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加强对加工环节食用油质量的抽检工作;引导生产、加工点、小作坊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包装;严禁将“泔水油”、“地沟油”用作食用油,对“泔水油”、“地沟油”的流向逐一进行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为食用油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提高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提升食用油生产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质监局牵头,工商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