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严格把好工程质量。严格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对建设全过程实施全面监督。各相关部门要经常性地深入危房改造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检查、监督,绝不能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出现因质量监督检查不到位而造成新的“危房”,切实做到完工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实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做好建房资料收集整理。要做好建房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全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档案和基本数据库,逐户建档立卡,统一由县民政部门存档,实行微机化管理。危房改造档案主要包括:一是各级危房改造规划、计划、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危房改造对象基本数据(改造对象所在乡镇、村社,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困难类型,原有房屋结构、面积、间数,改造方式,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间数,改造建材数量及来源,改造资金总额,各级政府补助资金,自筹资金,其他资金数及来源渠道等);三是危房改造过程中形成的其他声像资料,如新旧房舍的对比照片等;四是其他相关手续和资料。各乡镇要按上述要求,做好本乡镇危房改造档案,一式两份,一份报县民政局,一份由乡镇存档。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要把危房改造纳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主要内容,对危房改造对象、下拨资金、补助标准、筹工筹劳、竣工验收等情况要及时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危房改造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对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质量和补助资金、捐赠物资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财务审计,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党纪、政纪教育,坚决杜绝人情工程等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对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渎职和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瞒报虚报行为以及贪污、挪用、私分建房资金物资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建房材料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减料、建房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领导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完不成当年改造建设任务的,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核减下一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指标。

  (六)动员各方力量帮建帮扶。全县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切实落实单位帮扶、社会捐助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把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双联双带”活动,落实各对口单位帮扶帮建任务,有钱出钱,有物出物,同时发动广大党员、经济能人、邻里乡亲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支持和帮助困难群众进行危房改造,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危房改造工作、关注民生的良好氛围。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