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包保制度”和“一岗双责”制度,推动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位,及时将安全生产责任和控制考核指标按照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逐级进行分解落实,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3.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各级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4.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铜仁地区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中,工作重点突出,措施扎实有效,工作成效明显。
5.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并按时结案,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到位。
6.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机制。认真总结和推广好的典型和经验,着力创新和改进安全生产公路思路、方法、机制和体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7.及时、准确上报各种工作情况和事故等各种信息。
8.在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中成绩优秀。
9.事故各项指标在上级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内。
10.按要求完成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任务。
11.行政执法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12.存在下列问题的不能推荐为先进单位:
(1)突破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
(2)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
(3)未按期完成上级督办任务的;
(4)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好,能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