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9〕203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安委会和省安监局的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质量和安全年”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体部署,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安全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抓好“一个杜绝”、“四个下降”等重点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两个规定”,扎实推动“三项行动”、认真开展“三项建设”,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实现了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双降”目标。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切实推动 今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实现我区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行署拟对2009年度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现就做好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在各县(市、特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办事处)和地直单位、省属驻铜企事业单位中评选。与行署签订《铜仁地区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县(市、特区)政府和29个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已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不再进行先进单位评选。

  (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在各地、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专(兼)职人员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加强领导,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存在的矛盾,切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教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监管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