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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通县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实行绩效考评,完善奖惩机制。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行政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办法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行政机关的效能建设考评要突出履行职责、实现目标任务的实际绩效,坚持组织考核与行风评议相结合。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要突出履行职责、工作效果、廉洁从政,坚持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领导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组织实施

  (一)认真安排部署,搞好思想发动。各乡镇、各部门相应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大通县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青海省行政效能投诉办法》、《青海省行政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向全体干部讲深讲透。通过学习动员,使广大干部进一步增强对开展行政效能建设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积极主动参与行政效能建设活动。

  (二)认真自查自纠,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五个基本目标,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找准本乡镇、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一是县委的决策、县政府的政令是否得到贯彻执行,是否出现政令不畅、“中梗阻”现象;二是行政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政出多门、随意行政”现象;三是工作中是否存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四是以往查摆的问题、投资者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整改落实;五是对照“两化”建设、效能建设要求,检查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是否已废除。自查自纠采取个人自查和集中查摆相结合,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意见。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原有规章制度基础上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重点建立完善行政效能建设九项基本工作制度,即政务公开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否定报备制度、失职追究制度、效能考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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