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政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政务公开为重点,机制创新为动力,绩效考评为关键,效能监察为手段,群众满意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改进政府管理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为推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力求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成效:
1、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岗位责任明确,办事程序简洁,限时办结制度落实,办事快捷准确,无互相推诿扯皮、工作拖拉积压现象。
2、机关服务态度明显好转。制订和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坚持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无“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和“吃、拿、卡、要”、刁难服务对象等不廉洁行为。
3、机关办事透明度明显增加。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决策制度和程序健全,推行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坚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无重大决策失误和“暗箱操作”现象。
4、机关行政行为明显规范。认真贯彻《
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认真落实各项制度,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无违法行政现象。
5、机关行政执行力明显加强。坚决执行上级的指示、命令和决定,令行禁止、政令畅通,部门之间互相协调配合,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中梗阻”现象。
三、行政效能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认真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各乡镇、各部门主要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下决心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交给市场、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三是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政府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收费,原则上都要纳入审批中心统一办理和监管;凡是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明确一个主办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凡是一个事项涉及一个部门内多个处室审批的,实行一个窗口集中对外。四是下决心精减会议和文件。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执行会议申报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加快公文运转速度,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效率。五是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政风。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