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抽调工作人员到地区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集中办公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9〕205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地委、行署《关于成立地区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铜委〔2009〕23号)以及地委办、行署办《关于印发〈铜仁地区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党办发〔2009〕131号)要求,因工作需要,经请示领导同意,决定抽调工作人员到地区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集中办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调人员为地区财政局龚婷、地区国土资源局罗勇、地区林业局徐兴茂。
二、被抽调人员要尽快办好所在单位的工作移交,于2009年12月28日前到地区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地区交通局五楼)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