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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大政[2009]1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县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精神,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现将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党委、政府人口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主要目的:查清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后十年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迁移流动和社会发展及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构建和谐大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内容和时间

  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大通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何明星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占仓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权世英 县统计局局长

  刁玉梁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荣星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海山 县财政局副局长

  马绍武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汪永春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张永年 县监察局副局长

  徐卫国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刘连生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洪奎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秀娥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海平 县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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