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办单位: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十六、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严格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清洗消毒。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工商局
十七、构建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体系。完善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大力提升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实现短运距、密闭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牵头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食品办、各区县政府
十八、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地区的整治。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食品安全状况和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
牵头单位:各区县政府
十九、完善法规体系。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形势的需要及时制定、修订《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等地方法规。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食品办
协办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二十、加强对投入品使用的监控,有效遏制源头污染。建设1个市级现代农资物流中心、10个区域配送中心,培育、提升1000家现代农资连锁经营网点,实现主要投入品主渠道供应。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十一、建设符合首都消费需求、布局合理、辐射城乡的食品物流配送体系。完善社区、农村、偏远山区食品配送和连锁经营网络,提高统一配送率。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十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公安机关的专门力量,针对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和典型案件建立快速侦破处置机制,加大打击力度。
牵头单位:市食品办、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二十三、完善宣传、教育和培训机制。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牵头单位:市食品办
协办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二十四、构建食品信用信息平台。统一归集、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良好信息等信用记录并作永久保存。
牵头单位:市食品办
协办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二十五、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在全市设立3000个风险监测点,年监测样本10万个以上。加强企业自检体系建设,年自检样本20万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食品办
协办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十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装备标准化建设。为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执法人员更新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具备对重点农药、兽药残留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定性分析能力。
牵头单位:市食品办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二十七、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持,建设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乳粉和畜禽、水产品等高风险重点食品追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