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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地委党校(地区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和考核内容的通知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地委党校(地区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和考核内容的通知


地委党校(地区行政学院)、行署法制办公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力提高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经地委、行署同意,决定从2009年起,地委党校(地区行政学院)举办每期干部培训班时要专门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学习和考核内容,由行署法制办承担上课和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通报到组织人事部门和学员所在单位。地委党校(地区行政学院)和行署法制办公室要相互密切配合,认真搞好该项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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