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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意见

  2009 年 12 月起,地级首先将地区财政局、地区环保局、地区卫生局、地区林业局及该部门主管延伸的行业单位和铜仁职院纳入进行改革试点,各县(市、特区)在选择试点单位时要和地直保持一致,确定相同的 4-5 个试点单位,并根据各单位收费项目和征收方式的不同,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其具体步骤分阶段安排如下:

  (一)调查摸底清理阶段( 200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3 月)

  1. 全面清理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按照省建立项目库的有关要求,建立铜仁地区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库。根据省里每年定期在省财政厅外网向社会公布“贵州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项目”的目录中公布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在认真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建立我区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库(其中:地直试点单位的项目库在 2010 年 2 月底前完成,各县(市、特区)试点单位的项目库在 2010 年 3 月底前完成)。

  2. 摸底核实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活动。全面清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利用房产、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进行的经营活动,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范畴的项目、标准和依据等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和认定。对经营所取得的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中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必须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其中,地直试点单位的摸底核实工作在 2010 年 2 月底前完成,各县(市、特区)试点单位的摸底工作在 2010 年 3 月底前完成。

  3. 全面清理收费票据,归并票据种类,开展票据“验旧换新”工作。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后,财政票据除保留少量专用票据外,主要使用《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书的领购、对账、核销等工作全部由计算机自动控制和辅助完成,其中:地直试点单位的票据清理和归并工作在 2010 年 2 月底前完成;对铜仁市和省财政直管的松桃、万山、石阡、印江、思南、德江六个县(特区)在 2010 年 2 月底前完成;沿河、江口、玉屏三个县在 3 月底以前完成。

  在以上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各执收单位、收入项目进行统一编码,建立政府非税收入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启动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奠定基础。

  (二)试点实施准备阶段( 2010 年 3-5 月)

  1. 一是在确定改革试点单位后,根据各单位收费项目和征收方式的不同,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二是确定非税系统硬件和代理银行,搭建非税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定非税收入的信息通信系统和代理银行。按照我区的非税改革的内容和目标,地直实施改革的试点单位搭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要在 2010 年 3 月底以前完成上线测试,铜仁市和省财政直管的 6 个县(特区),要在 2010 年 4 月底以前完成上线测线,沿河县、江口县、玉屏县要在 5 月底以前完成上线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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