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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意见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意见
(铜署发〔2010〕6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09]73号),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全面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固定资产或提供特定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众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实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改革现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及管理方式,实行“单位开票(单)、银行代收、财政统管”规范化征收管理,建立非税收入全额上缴、支出统筹安排的综合预算管理制度,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客观要求,是推进部门综合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是深化财政改革、促进依法理财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增强财政调控能力的有效方法,也是规范财经秩序、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区在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方面,以行政事业性收费、 罚没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等为重点,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仍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发挥和财政资金的健康运行。全面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继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规范津补贴等改革之后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有利于强化预算刚性,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统筹安排财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有利于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小金库” 和“三乱”,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范围,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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