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10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呼政办字〔2010〕10号)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现将《呼伦贝尔市2010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呼伦贝尔市2010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牧区改革发展的决定》(呼党发〈2010〉1号)和《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呼党发〈2010〉2号),结合我市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现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到2009年末,全市各类专业合作社851个、专业行业协会217个,分别是《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2006年末的22.4倍和6.4倍。同时,一些问题开始显现,一是发展质量亟待提高;二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农区3个旗市和海拉尔区、鄂伦春旗发展较好,其它8个旗市发展滞后。
二、总体思路
以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牧区改革发展的决定》(呼党发〈2010〉1号)和《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呼党发〈2010〉2号)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努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坚持质量与数量并举、突出提升发展质量,发展与服务并重、突出提升服务功能的原则,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农区3个旗市、海拉尔区和鄂伦春旗重点抓提质,启动运转,规范提高、做大做强;其他地区重点抓增量,加快速度、增加数量、同步规范。
三、发展目标
2010年专业合作社建设实施“一五二一”工程,即:培育10个龙头典型专业合作社、50个示范专业合作社、200个规范合格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1000个以上。同时,培育10强协会。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培育典型,努力做大做强。各地要在充分掌握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重点培育扶持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专业合作组织,使之成为各产业领域的示范典型,支持其加强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建设,促进其做大做强,率先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并积极推广典型经验,以实际的发展成效带动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全市培育示范专业合作社50家。其中:扎兰屯市15家,阿荣旗12家,莫旗和鄂伦春旗各7家,海拉尔区和陈旗各2家,牙克石市、额尔古纳市、鄂温克旗、新左旗、新右旗各1家。在此基础上,在上述50家示范社中,精选10家优势专业合作社,培育成呼伦贝尔市的龙头典型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