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达标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化解机制,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和下行联合接访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合肥”创建活动,启动实施“六五”普法。(牵头负责领导:卢仕仁;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司法局、安监局、信访局;协同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43.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加快推进智能交通、综合地理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突出抓好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牵头负责领导:卢仕仁;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国土局、国资委;协同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44.创新政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和首办负责、服务承诺等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阳光运行。(牵头负责领导:魏晓明;牵头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监察局、编办;协同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45.坚持依法行政。
加强法治型政府建设,提高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努力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政府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健全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问责,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魏晓明;牵头责任单位:市法制办、监察局、公务员局;协同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46.深化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群众与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负责领导:魏晓明;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同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47.加强勤政廉政建设。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政府廉政建设。大兴艰苦奋斗之风,继续压缩政府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严格控制会议、差旅、出国、接待等费用。完善财政审计监督,推进审计结果公告。(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魏晓明;牵头责任单位: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协同单位:市政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