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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自查自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企业自查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各县(市)、地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严格按照“相互配合、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联手互动、重拳出击”的原则,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备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三)以查促改,确保实效。各县(市)、地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的针对性,要把这次检查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工作相结合,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整顿,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对于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并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销号,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制订应急预案。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通过检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全面打牢安全生产基础。
  (四)落实责任,强化问责。此次检查工作要和地区正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地区监察局要充分发挥地区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的作用,对县(市)、大检查各牵头部门(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对因组织检查不力而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加大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天然气(煤气)防范、食品卫生、道路超载、交通整治和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促进安全生产检查深入开展,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警觉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年、全社会“关注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氛围。同时,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收集跟踪播报此次大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组织不严密、排查不认真、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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