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各级消协及有关部门要把“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和自治区“民生建设年”活动密切结合起来,以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消协牵头组织、部门相互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模式,精心组织、安排部署“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着重做好活动月期间的受理调解消费纠纷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做好宣传和服务。活动力求主题突出、点多面广、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扩大影响、以求实效。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地区成立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巫文武(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地区消费者协会名誉会长)
副组长:沈青松(行署秘书长)
梁建华(地区消费者协会顾问、地区工商局党组书记)
吐尔逊·热维都力(地区消费者协会会长、地区工商局局长)
成 员:吾买尔·艾力(地区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地区司法局局长)
外力·阿不力孜(地区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地区卫生局局长)
卡德尔·阿不都斯木(地区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地区食药监局局长)
艾合拜·卡哈尔(地区旅游局党组书记)
刘钊(吐鲁番市副市长)
吾拉音·赛甫(地区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赵新亭(地区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地区质监局副局长)
赛买提·色依提(地区环保局副局长)
毛文(地区建设局纪检组长)
马少华(地区交通局副局长)
沙塔尔·赛提尼亚孜(地区文体局副局长)
张永军(地区无线电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吐鲁番地区消费者协会,负责活动的牵头组织、统一协调。
办公室主任由吾拉音·赛甫兼任,副主任由依孜哈尔·买明、钱峰、杨栋、张金花、常学军、吾买尔·吾守担任。成员由地区经贸、质检、药监、环保、卫生等单位和吐鲁番地区消费者协会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县(市)要按照政府领导、消协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的模式,充分发挥消协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组织协调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活动机构,制订部署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市)消协要在2月26日前将活动实施方案上报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吐鲁番地区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