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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鼓浪屿申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鼓浪屿申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11〕19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厦门“鼓浪屿”文化遗产申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鼓浪屿申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桦 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洪捷序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刘可清 厦门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宋闽旺 省文化厅厅长

  成 员:李 强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臧杰斌 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谢超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修兴高 省财政厅副厅长

  何南飞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家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黄伟庆 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许 莹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黄世峰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郑国珍 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

  胡永新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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