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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行动计划》的通知


  9、推进环保科技创新。着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创新型环保企业,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对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绿色增长的贡献率。加强生态环境基础研究,组织开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基础理论、宏观战略研究,重点加强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政策机制创新等研究。加大环保科技投入,省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优先支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研究和成果转化项目。精心组织实施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等科技重大专项。加强环保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等基础平台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人才培养和使用。到2015年,建成20家省级以上环保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各省辖市均要建成土壤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三)全面推进碧水蓝天宜居行动,在打造城乡优美环境方面取得新突破

  10、推动太湖流域水质持续改善。把太湖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应急防控与长效治理并重,深入实施太湖治理国家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以太湖一级保护区、西部沿岸区、望虞河西岸区及主要入湖河流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重污染行业转型升级。深化工业污染防治,重点实施化工、印染、造纸、电力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减排行动。继续加强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快太湖引排通道建设,完成走马塘、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建设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扩大引江济太规模。全面开展太湖湖体、出入湖河道和农村河浜生态清淤。积极推进治太关键技术研究,完善应急防控机制,加强蓝藻打捞、湖泛巡查、调水引流等工作。确保太湖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促进太湖湖体水质总体保持稳中趋好。

  11、加快推进长江、淮河流域和大型湖泊水污染防治。全面开展长江沿岸化工园区和入江支流的整治,加强入江排污口的治理和监管;强化水质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加强有机毒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确保饮用水源安全。进一步提高淮河流域污水集中处理率,以控制氨氮为重点,做好跨省界河流达标治理工作;加大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污染治理力度,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和截污导流工程,解决徐州、宿迁等城市尾水出路问题,确保2013年通水时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标准;落实《通榆河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通榆河沿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规划》,推进通榆河西岸尾水导流工程建设。保护洪泽湖、骆马湖、高邮湖等大中型湖泊,遏制富营养化加重趋势。到2015年,淮河流域跨省界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洪泽湖水质达到Ⅳ类标准,高邮湖、骆马湖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12、扎实开展海洋生态保护。强化沿海发展过程中的水环境管理,保证沿海发展战略顺利实施。按照“陆海统筹、河海兼顾”的原则,以化工园区治理为重点,实施新沂河、射阳河、通吕运河等主要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减轻陆域污染。开展近岸海域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调整水产养殖结构和布局,积极推行生态养殖模式。严格执行涉海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海洋倾倒区建设的论证审批程序,以海洋环境容量为基础,控制达标尾水排放。开展海洋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增殖优质生物资源,建设好海州湾、牡蛎礁国家海洋公园和一批海洋类型保护区。实施生物护岸、入海河流水质净化、海生植被重建等示范工程,开展重点河口的湿地保护和受损滨海湿地修复。建设入海河口及直排口在线监测系统,构筑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完善海洋灾害预报体系,提高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到2015年,近岸海域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海洋特别保护区面积占总面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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