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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地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地区工商局负责制作过街横幅,3月10日前送交市城建局在各主要道路悬挂(由市政府安排)。各消协理事单位各自制作横幅标语悬挂,内容由地、市消协提供。

  (5)地区农业局、农机局、畜牧兽医局、文体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防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烟草专卖局等需要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单位,于3月5日前将销假商品数量、种类和标值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超,联系电话:0997-2159315,手机:13899255551,并在3月13日10:30前将销假车辆停放在世纪广场指定地点。

  (6)地区经贸委、卫生局、公安局、畜牧兽医局、农业局、农机局、文体局、建设局、广播电视局、消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无线电管理处、电视台、阿克苏日报社、阿克苏广播电视报、阿克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阿克苏分公司、中国移动阿克苏分公司、中国联通阿克苏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各一名负责人及阿克市一名领导参加;地区卫生局、农业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阿克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移动阿克苏分公司、中国电信阿克苏分公司、中国联通阿克苏分公司各组织30人参加(参会人员于3月13日10:00前到达世纪广场)。

  2. 各新闻媒体要围绕“消费与民生”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专利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传到乡(镇)社区、村(组)、学校等基层,增强消费者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 其他系列活动。

  (1)3月5日-27日,举办《消费与民生热点访谈》。阿克苏日报社、地区电视台及各县(市)电视台,组织记者深入政府部门和各大企业进行现场专访报道,围绕消费与民生热点问题开设专栏。

  (2)3月1日-31日,组织开展“打假治劣”专项行动。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农资、家电等主要商品的“打假治劣”行动,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3月5日-31日,市场监管部门和各级消协针对已掌握的市场动态,根据消费投诉热点,通过新闻媒体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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