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生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金新民 地区烟草专卖局局长
贾新军 地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梅国军 地区无线电管理处处长
张建和 阿克苏市副市长
陈国庆 地区电视台副台长
裘品华 阿克苏日报社社长
王晓红 阿克苏广播电视报执行总编
单东强 中国移动阿克苏分公司总经理
李建斌 中国电信阿克苏分公司总经理
马国银 中国联通阿克苏分公司总经理
李勇杰 阿克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杨宏伟 地区工商局副调研员
吴 震 地区工商局消保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消费者协会,主任由杨宏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震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四、活动时间
2011年3月1日-3月31日
五、活动内容与方式
活动分为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两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至3月13日)
各县(市)和地区有关部门及消协理事单位对本县(市)、本部门、本辖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消协理事单位围绕“消费与民生”主题,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开通维权热线、公布典型案例及维权热点、开辟消费维权专栏”等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3日至3月31日)
1. 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3月13日,地、市相关单位在阿克苏市世纪广场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举行“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启动仪式,开展消费咨询、法律宣传和真假商品识别、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名优商品展示等系列活动。
(1)阿克苏市人民政府负责安排3月13日在世纪广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的会场布置、场地规划、电力供应、安全保卫、消防及销假车辆的警车开道、交警执勤等工作。
(2)地、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协助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做好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会场布置、场地规划、销假车辆准备等工作。
(3)地、市经贸委、建设局、卫生局、农业局、农机局、畜牧兽医局、文体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局、烟草专卖局、知识产权局、阿克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阿克苏分公司、中国移动阿克苏分公司、中国联通阿克苏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在世纪广场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按照规划位置,自带桌椅、宣传资料,开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同时,上述单位要制作宣传板报2块(板报长2.4米、宽1.2米,自备板报架,板报架离地高度60 cm),于3月13日10:30前(北京时间,下同)摆放在世纪广场指定位置。地区部分消费维权诚信单位进行名优产品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