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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征信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二)负责领导并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征信中心开展工作。
  云浮市征信中心负责领导并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征信中心及其下属机构开展各项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征信中心及其下属机构应按照云浮市征信中心的要求,向云浮市征信中心上报有关企业和个人的非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及相关资料;同时云浮市征信中心应指导各县(市、区)征信中心开展系统建设等相关工作,以确保有关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争取政策支持,在全市范围推广信用信息产品使用。
  云浮市征信中心应争取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政策支持与扶持,在全市范围内探索拓展包括信用调查、征集、评价及咨询等信用服务,独立、公正、客观、平等地以第三方身份为全市企业、个人等提供更多、更好的信用产品或信用服务。
  三、云浮市征信中心的主要组织架构及人员构成
  (一)组织架构。
  云浮市征信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下设统筹协调部、综合业务部2个部门。统筹协调部主要负责与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县(市、区)征信中心的沟通协调及收集、整理、汇总并保存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县(市、区)征信中心向中心提供的各项信息数据等统筹协调工作。综合业务部主要负责中心各类制度、文件材料的制发,各类文档的管理和保存,各类信息的编发及中心的财务及人事招聘等综合性工作;全市企业、个人非银行信用信息的采集、处理、查询及拓展提供信用产品或服务等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中心各系统的开发、维护,征信网的组建、维护及各硬件设备的维护等技术工作。
  (二)人员构成。
  云浮市征信中心主任由云浮市信用体系试点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兼任;2名副主任分别由市政府和人行云浮市中心支行1名处级领导兼任。
  统筹协调部工作人员主要由市政府抽调的2名专职工作人员和1名社会招聘人员组成,部门负责人为市政府抽调的1名科级干部;综合业务部工作人员主要由人行云浮市中心支行抽调的3名专职工作人员和3名社会招聘人员组成,部门负责人为人行云浮市中心支行1名科级干部。
  四、云浮市征信中心的财务运作方案
  云浮市征信中心主要支出费用如购置办公设备费用、网络运营费用及相关工作人员劳务费用支出等在中心前期建设阶段全额由人行云浮市中心支行统筹解决;在云浮市征信中心各项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并可以提供查询等信用服务后,云浮市征信中心将通过提供有偿信用服务等方式,按照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解决主要支出费用,运作费用不足部分则继续由人行云浮市中心支行统筹解决。具体办法可采用云浮市各金融机构按照会员制形式,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会员费用后有偿使用云浮市征信中心各项系统的查询等信用服务功能;云浮市其他单位、企业、个人等需使用云浮市征信中心提供的信用服务功能,须相应缴交一定费用。
  五、云浮市征信中心的建设进度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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