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在一个工程专业类别中获得两个标段中标机会的投标人不能入围同一个标段,若某一标段先后摇出同一个投标人,应将后摇出的号码球重新放入摇号机,直至该标段摇出不同投标人。
第二十七条 摇号结果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监督人员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并由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到场确认,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第七章 评标与定标
第二十八条 确定入围投标人后,招标人应及时组织评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委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从规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二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按照摇号抽取顺序对所有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依次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按照入围投标人排序推荐通过评审的入围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条 招标文件应简化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内容,尽量减少废标条件。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信誉及不良信用记录等设定强制性资格条件,对一般机械设备和其它技术管理人员等不作为审查内容。
(一)业绩要求:仅要求投标人提交近五年内承揽过2个不低于本标段相应规模和技术标准的工程(具体技术条件和业绩证明的认定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多余业绩不作为评标依据。
(二)人员资格要求:仅对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总工、主管施工的副经理)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余人员待中标后按承诺和要求到位。主要人员只审查其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其施工业绩、任职资历不作强制性要求和审查。
(三)信誉及不良信用记录情况:仅核实投标人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真实性;是否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为D等级信用。
第三十一条 若入围投标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未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没有通过的原因。当同一个标段的3家入围投标人均未通过评审时,招标人应在未入围投标人中再组织摇号,重新确定3家入围投标人,以此类推。若未入围投标人不足3家时,该标段另行组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