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享受政策项目产生企业所得税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确定:以享受政策项目实现销售收入占投资企业全部销售收入比重,确定企业所得税对财政贡献额。
(1)项目与扩建项目生产不同产品,再用项目当年实际销售收入和扩建项目当年实际销售收入比重,分别确定项目对财政贡献额及扩建项目对财政贡献额。
(2)项目与扩建项目生产相同产品,按照项目与扩建项目投资固定资产(新增产能)比重分别确定项目对财政贡献额和改扩建项目对财政贡献额。
3. 确定房产税、印花税等对财政贡献额,必须属项目投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且实际缴纳的税收。
三、项目投资新注册法人企业,投资符合《政策》确定的产业和项目。项目投产后又进行扩建,项目投资可不设独立法人机构,但享受政策项目必须独立核算。
政策兑现需提供的资料:全部销售收入、实际缴纳税金、扩建项目投产后销售收入等资料。
财政贡献额确定:
1. 确定项目产生增值税及附税对财政贡献额:
(1)项目与扩建项目生产不同产品,因使用相同原料,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用项目当年实际销售收入和扩建项目当年实际销售收入比重,确定项目及扩建项目的进项税额,按项目当年实际销售收入和扩建项目当年实际销售收入,确定项目及扩建项目的销项税额,再按确定项目及扩建项目的增值税,分别确定项目产生增值税及附税对财政贡献额,以及扩建项目产生增值税及附税对财政贡献额。
(2)项目与扩建项目生产相同产品,按照项目与扩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分别确定项目对财政贡献额和扩建项目对财政贡献额。
2. 项目产生企业所得税对地方财政贡献确定:
(1)项目与扩建项目生产不同产品,以项目及扩建项目当年产生的销售收入比重来确定财政贡献额。
(2)项目与扩建项目生产相同产品,按照项目与扩建项目固定资产(新增产能)投资比重,分别确定项目对财政贡献额和扩建项目对财政贡献额。
3. 确定房产税、印花税等对财政贡献额,必须属项目投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且实际缴纳的税收。
四、克拉玛依注册企业,投资符合《政策》确定的产业和项目,且符合重大投资项目条件。贴息政策兑现时,需提供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支付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利息凭证。依据审核无误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与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进行对比,以其最小额度及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贴息额度,按《政策》规定比例予以支持。
五、克拉玛依投资的个体工商户,投资符合《政策》确定的产业和项目,为确保政策的公平、公正,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财政贡献享受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