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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经济普查地理区域划分与绘图电子化操作试点工作的通知

  五、扎实做好试点各项具体技术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此次试点工作需要完成电子地图的搜集、分割、下发以及在电子地图上标注单位建筑物和编码、关联建筑物和单位信息等技术性工作,需要完成搜集、整理、扫描具有村级边界的行政区划图,以及对乡(镇、街道办)和社区(村委)边界在电子地图上的划线工作。每一项工作的技术要求都很高,操作起来难度较大,请务必按照统一要求,将任务落实好,在规定的时间将工作完成。
  六、加强问题研究,全面做好试点工作总结。试点工作完成后,要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针对试点方案提出研究的问题加以思考、研究。要对试点工作实施情况及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试点总结报告。

  附件:南宁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地理区域划分与绘图电子化操作试点实施方案

南宁市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南宁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地理区域划分
与绘图电子化操作试点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的
  在电子化条件下,检验经济普查地理区域划分与制图电子化操作的规范、标准、工作流程,以及与普查基本单位名录衔接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检验普查区图绘制与管理软件的实用性,为实现普查区图电子化管理,从而为全面推进我市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实践依据。
  二、试点区域
  南宁市青秀区。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试点工作机构。南宁市经济普查办公室成立市级试点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试点工作。青秀区经济普查办公室成立城区级的试点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城区的试点工作。
  (二)落实试点工作人员。根据试点地区地域范围和单位总量,以及在经济普查中建设物编码的赋码情况,确定试点所需工作人员。
  (三)数据准备。收集试点区域现有电子地图数据,如地形图、遥感影像、行政界线地图、大比例尺基础地理数据。对搜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和转换。
  (四)试点培训。由自治区普查办负责对试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普查区域划分、普查区图绘制与管理软件使用及普查制图要求和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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