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请兴宁区政府通知兴宁公安分局做好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五)请各县、区、开发区和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于12月10日12:00前将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报市人普办。
(六)请各县区统计局于12月10日12:00前将本县区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含县区领导)报市统计局。
附件:1、南宁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名单
2、各县区、开发区和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参加宣传日活动的人员回执表
联系人:黄学真、苏秋宁
联系电话:5539896 13597106820 传真:5539369
南宁市人民政府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二00九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南宁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名单
市政府办公厅、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流动人口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工商局。
附件2:
各县、区、开发区和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
参加宣传日活动的人员回执表
填报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