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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首批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首批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的通知
(建科函〔2011〕243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有关单位:

  为积极开展我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和《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申报、评审,现将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予以公布(见附件)。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的主要职责为:承担国家及省各类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领域重点课题研究;参与制定、修订行业发展规划、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导则及相关政策法规;承担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中涉及到的环境检测、能效测评等工作;承担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项技术评定工作;承担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新技术推广等,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请各技术依托单位协助做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附件: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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