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负责职责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负责将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作为办理项目核准和备案手续、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指导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通信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规范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指导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严格行业准入管理,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
(四)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领域重大信息化项目,促进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五)负责民爆器材的销售许可初审上报和协助省级主管部门做好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
(六)按照有关规定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教育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宏观指导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二)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直属院校、职业教育的安全与工程科学学科建设;
(四)负责各类学校、直属单位和教育设施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五)负责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组织学生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行为,组织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行为;
(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科技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安全生产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
(二)负责安全生产科技攻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科研项目的投入,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示范,推动安全生产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三)支持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四)采取多种激励措施,引导企业增加安全生产研发资金投入,促使企业逐步成为安全生产科技投入的主体。
市公安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和实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严格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强化机动车、驾驶人发牌、发证、安全技术检验、考核等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套牌、假牌、无牌等涉牌车辆、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关口;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执法检查和整治;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排查出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并提出治理措施、意见;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推广、应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和设备;协助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大型客、货运输车辆应用行驶记录仪、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载监测监控系统、GPS等,加强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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