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员流动密集场所安全监督管理。高度重视客运站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深刻吸取江南客运站“1·17”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企业各级领导、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一要认真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的有关规定,切实开展易燃、易爆、剧毒等违禁物品的检查,包括托运行李的安全检查,严防旅客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上车。二要加强站场人员密集区、落客区的秩序维护工作,增配现场管理人员,改善落客区的灯光照明,做好旅客疏导工作。对站内的各类安全警示标识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检查,标识缺损不全的,要尽快更新完善。加强对站内重点部位的监控,密切注意站场各区域的情况,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三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在建工程、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三合一”建筑、办公场所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有关企业制定好应急预案。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改。
三、深入开展打击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
局属各单位要结合监管行业(领域)实际,持续深入地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一要加强行政许可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不按要求整改或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停业进行整顿。二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要求,加强多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业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三要把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作为深入推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突出问题,增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单位、部门和企业要制定和完善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头值班制度,同时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按有关程序逐级上报,并及时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将事故影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全国“两会”召开期间行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