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南交安教〔2011〕125号)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当前正值全国人大、政协会议(简称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稳定,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上级一系列部署和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南安委〔2011〕10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国“两会”期间行业安全生产
做好全国“两会”期间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我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部门和企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结合各自监管行业(领域)实际,组织力量研究制订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方案,狠抓落实,着力解决当前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应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行业企业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按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制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生产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重点监控,同时合理安排生产经营,严禁超负荷、超能力突击生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
二、加强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各行业监管部门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情况的特点,组织一次专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工作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要立即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较大问题,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委派专人跟踪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一)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营运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重点宣传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运输行为造成的严重危害性,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留意出行气候信息,通过发放温馨提示卡、增设安全警示标识、召开事故集中警示教育会等方式,提高驾驶员在应对恶劣气候时的安全行车意识。三是加强GPS动态监控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长途客车驾驶员轮换驾驶、中途休息制度以及严禁夜班客车在三级及以下等级公路载客运行的有关规定。四是把好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车辆定期维护、检测及行车记录仪的例行检查制度,严禁运输工具带病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