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冀体法字[2010]6号)
各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
2010年是《关于在体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河北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河北省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省体育系统的“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检查验收体育系统“五五”普法以来的各项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体进程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包括各直属单位、各市体育部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体育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运动员、教练员等几类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八进”活动开展情况,体育部门法治化管理水平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开展自查。3月-6月上旬,各直属单位、各市体育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自查。自查工作要在6月15日前完成。各单位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全面认真总结,写出总结报告,于6月20日前同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省体育局法规产业处,总结内容应涵盖本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并要有鲜活、具体的实例。
(二)组织检查。6月-7月份,省体育局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市、各直属单位进行抽查。检查组将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7月-9月份,迎接国家体育总局和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