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治改造内容
(一)按照规划控制要求,划定路边绿道网建设范围,控制线内不得新建建筑;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要限期迁出,路边绿道网建设按省、市规划开展,并加强与邻近市、县的协调工作。
(二)山边整治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区等,要兼顾保护对象的完整性和当地经济发展需求的原则,由当地政府牵头,林业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全力协助,划定保护类型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对保护区内裸露的石头山,通过藤、灌、草多种植物进行植被复绿工程。
(三)市区水边整治以北江市区段、大燕河、笔架河、滨江河为重点区域,各县(市、区)水边整治以主干流城区段沿岸为突破口,以美化、绿化、提高城市河道行洪能力、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为重点,达到城市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水系两岸风景化的目标。
(四)与城市建设同步开展生态型河堤建设,使城市环境得到改善,塑造景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增加城市活力,确保经济发展、防洪安全与生态环境和谐、可持续的平衡。
(五)切实制定市政道路、城市公园、休闲绿地的整治和建设工作方案,确保我市市区主次道路绿化达标率达80%以上。
(六)房地产开发小区要按规划要求高标准配套建设绿化,特别是靠近城市主干道的小区一侧,要严格按城市规划的树种统一种植。具体要求为:
1、房地产开发小区要以高标准的规划配套建设城市主干道边的绿化,要根据各个不同的干道规划种植不同的树木和园艺花草。
2、各小区规划配套建设主干道实行责任包干,所种植的树木花草成活率达到98%以上。
3、房地产开放小区配套建设绿化要做到建设与管养同步,切实做好小区绿化的建设与管养工作。
(七)路边治理主要依托原有公路、城市道路项目开展,建设生态型绿道。绿道需专门设立清晰、简洁的标示系统,满足绿道使用的指引功能。
以广清高速清远段、京港澳高速清远段、清连高速、清四公路、清三公路、银英公路、英佛公路、清佛公路等为突破口,根据地势地貌,分期实施,在两旁建成5-30米的绿色长廊。
(八)加快城乡清洁工程力度,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特别是市区、县城和主要街道,要切实做到整洁干净,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