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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山边、路边、水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山边、路边、水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委办〔2010〕32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清远市山边、路边、水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要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于8月5日前将方案报送至市整治山边、路边、水边环境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29日

  清远市山边、路边、水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提升我市城市品位,推进“生态兴市”战略实施,加快建设一流生态大市步伐,促进我市城市绿化工作不断上规模、上档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山边、路边、水边(以下简称“三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城市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牢固树立“生态、精品、效益、魅力”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理念,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市民生活环境,努力把清远建设成为生态城市、国家园林城市。

  二、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大力整治“三边”环境,以绿化建设上水平,管理养护高质量为抓手,以建设“青山环抱、绿水绕城、百花盛开、文化繁荣、经济发达”的生态城市为目标。

  三、工作标准

  (一)重点抓好绿化工程和绿化改造提位升档,扎实开展增绿工程,着力推进我市绿道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二)通过“三边”整治,杜绝在路边、山边、水边的各种三乱(乱搭建、乱堆放、乱拉挂)行为,整治城镇环境。

  (三)通过“三边”整治,提高城市河道排洪能力,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通过与城市建设相配套的水系整治工程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推动清远城镇化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四)通过“三边”整治,对裸露的山体进行复绿和种林,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层次丰富的山林绿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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