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切实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增加科技投入的各项规定,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县(区)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确保财政科技投入每年保持持续增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区县
28.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鼓励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各类创新项目和资金。加强与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力争将西宁市的重大科技项目、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纳入全省的产业、科技、人才发展规划。争取省上尽可能地将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布局在西宁,提升西宁市科技创新整体实力。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
29.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引进国内外资金,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项目。鼓励支持企业在国内外以债券、股票等形式吸纳社会资金。
牵头单位:市经委
配合单位:市经协办
30.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围绕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加快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和产学研创新基地的建设,集聚企业创新资源,加强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构筑和完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工业园区
31.做好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市)工作。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各区县
32.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制定“西宁市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增强企业、科研机构、市民和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定和实施促进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产业化优惠政策,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引导创新主体把知识产权应用纳入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市场运作和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
33.大力培育城市创新文化。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良好舆论氛围、文化氛围和社会氛围。进一步弘扬和倡导“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和“包容诚信,务实创新”的西宁精神,加大对科技创新典型事例、典型项目、典型人物的宣传。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团队精神、合作精神,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追求成功、敢冒风险,富有激情、力戒浮躁的创新文化,使全社会充分认识提高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