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统计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省科技厅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和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统计工作。各市、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科普统计。
四、科普统计的操作步骤
全省科普统计按省、市、县分级实施,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
1.省科技厅负责全省科普统计。包括:向省直有关部门、所属各市科技局布置科普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把本省所有调查表录入全国科普统计数据库,建立本省科普统计数据库;将本省的所有调查表(一式两份)和填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一份)报科技部备查。
2.省直有关部门负责自身及其直属机构的科普统计。包括:向直属机构布置科普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部门的所有调查表(一式两份)和填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一份)报省科技厅备查。
3.市科技局负责本市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市同级有关部门、所属县科技局布置科普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市所有调查表(一式两份)和填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一份)报省科技厅备查。
4.县科技局负责本县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县同级有关部门布置科普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县的所有调查表(一式两份)和填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局备查。
五、调查表下载和数据上报
科普统计调查表可以到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页(http://www.istic.ac.cn)下载,具体下载链接见主页右侧所馆动态中的滚动通知。也可以到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kxjspj/index.htm )中的科普统计栏目下载,
省直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只需向省科技厅提交纸质版调查表即可,各市科技局负责将统计数据录入科普a统计管理软件系统。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由科技部负责提供,下载网址同上。
六、报送时间
请各市科技局及省直有关部门于2011年5月20日前将本市、本部门的所有调查表(一式两份)和填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一份)以及电子化的科普统计数据上报省科技厅。
七、数据的修正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