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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组织形式:由市教育局牵头,相关学校负责实施。

  8.企业绿化。主要任务是:在市直工厂企业开展创建“绿色企业”竞赛活动,显著改善厂区生态环境,共栽植以景观树为主的乔灌花木5万株,新建绿地500亩以上。

  组织形式: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相关企业负责实施。

  9.义务植树。主要任务是:建立市级义务植树基地2处、县(区)级义务植树基地7处,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使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不断拓宽渠道、丰富内容,创新机制、务求实效。全市义务植树达到900万株以上。

  组织形式:市绿化委员会负责市级义务植树基地规划,组织市直机关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县(区)义务植树基地和义务植树任务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设施农业发展

  围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按照“围城沿路、集中连片、规模发展”思路,实施“4293”工程,即新发展日光温室或塑料大中棚42318亩、10896座。在落实建设任务过程中,鼓励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建设成片连方100亩以上的设施农业示范园区93个,流转土地23756亩。

  组织形式:由市农业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新农村建设

  1.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在全面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基础上,以交通主干线及市和县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重点建设项目周围的村及省、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为重点,实施“三清三改三化”工程(清垃圾、清路障、清庭院;改水、改厕、改厨;绿化、美化、净化),达到道路硬化、村庄净化、庭院美化、环境优化的标准。共重点安排500个村,其中市级综合整治重点村112个,包括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12个、市派驻队员任村第一支部书记的村100个;各县(区)根据整治任务选400个重点村统一部署综合整治工作。

  组织形式:由市委农办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意见》精神,全面启动我市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市本级确定100个左右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其中综合整治村60个、中心村30个、农村社区村10个)实施示范带动、辐射拉动、分类指导。各县(区)按照经济发展先进村、特色农业发展村、城中村、城郊村、经济落后村等不同类型,筛选一批村尽早规划,提前介入,梯次排序,为以后纳入市级和推荐省级示范村打好基础。市委农办制定出台我市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意见和检查验收标准及奖补办法,跟踪管理,督导考核,确保建设质量和推进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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