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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农业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博市农业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农办字[2009]78号)


各区县农业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09〕29号]和《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农办质〔2009〕29号文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农质监字〔2009〕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冬春季蔬菜用药管理

  目前正值冬暖大棚等保护地蔬菜用药高峰期,为杜绝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农药行为,确保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区县要于元旦与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一次蔬菜用农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蔬菜用农药产品标签标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擅自使用商品名称、扩大适用作物和防治范围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同时,要督导种菜农民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控制好产品采收安全间隔期,坚决杜绝农药残留超标蔬菜流入市场。

  二、切实加强监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消费量增加,各区县要加大监测力度,重点监测芹菜、白菜、韭菜、食用菌等生鲜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要积极配合市农业局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的例行监测工作,根据农产品例行监测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开展监督抽查,建立检打联动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

  三、认真查找、整改存在的问题

  各区县要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量化考核和执法年活动验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追根溯源,认真整改,堵塞漏洞,确保不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保持信息通讯畅通

  节日期间,各区县要安排专门值班人员做好假期应急值守,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同志的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持信息通讯畅通,一旦遇有突发事件能确保及时保持联系。

  市农业局节日期间应急事件处置工作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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