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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建设局关于2009年度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的通知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2009年度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的通知
(邯建法(2009)第243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经济开发区、马头工业城规划建设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关于加强依法行政有关问题的通知》、《邯郸市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办法》和《邯郸市2009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规定,经局领导研究同意,拟对局机关和局属各执法机构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2009年度评议考核。同时,按此要求,各县(市、区)建设局也应对本单位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为推进此项工作,局法规处、监察室和稽查办将于近期对各县(市、区)建设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一次督导。现将局机关的评议考核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局机关具有执法职能的处室、局属委托执法机构在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中层干部,以及在执法岗位工作(已颁发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外借人员参加借用单位的考核,考核结果报原单位备案。

  二、考核时限:本次年度评议考核从2009年12月22日至2010年1月30日结束,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考核完成后写出考核总结报告上报局领导。

  三、考核内容:

  (一)对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从2009年1月至2009年底,在执法工作中的执法态度、执法水平、执法能力、执法业绩、执法效果(附表)和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述职述廉考核(附表)。

  1、执法态度:重点考核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责任意识、使命感和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在执法范围内是否尽职履责,是否执法到位;

  2、执法水平和能力:重点考核对法律知识的熟悉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使裁量权是否公正、合理适当,法律文书的使用是否正确等。

  3、执法业绩:重点考核处置、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的数量和质量,有无错案或执法过错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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