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淄卫字[2009]360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统一安排,201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5月22-23日举行。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字[2009]11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科学历;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山东省国家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认可学校及专业目录见附件。

  二、报名管理、申报程序及报名材料

  201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预报名阶段(2009年12月15日-2010年1月10日)

  考生自行登陆淄博卫生人才网(www.wsrc.gov.cn)或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并打印填写后自动生成的《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阶段(2009年12月21日-2010年1月12日)

  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1.非应届考生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考生应留存复印件,用于护士执业注册时使用);

  (5)历史考生还应提供200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