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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组织实施

  (一)适宜卫生技术遴选。从卫生部及山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目录、市内医药卫生科技成果项目、全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中筛选适宜卫生技术进行推广。市卫生局定期组织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和评选,经专家评审后,确定推广项目,发布淄博市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目录。

  入选的适宜卫生技术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

  2、实用安全、疗效确切;

  3、成本低廉,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便于掌握,适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

  (二)推广范围。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面向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三)推广方式。坚持按需推广、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培训对象、培训条件、培训内容,采取培训班、专业进修班、专题讲座及巡回指导等方式进行推广。各类技术推广应做到集中讲解、现场操作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培训推广与临床使用相结合,确保推广效果。

  四、任务分工

  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山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程实施意见》要求,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程实行分级负责制和项目负责制的管理体制。省卫生厅负责全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程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评估。市卫生局负责辖区内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管理监督、考核及效果评价。各区县卫生局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的具体组织实施,协助市卫生局做好培训和技术应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并做好项目推广情况年度统计工作。推广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并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所承担的推广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卫生局科教科。

  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级项目管理、基线调查、技术筛选、骨干师资培训、巡回指导、培训耗材以及推广重点项目资助等。

  各区县政府应对当地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给予人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要多渠道筹资,尤其要利用社会资金加快适宜卫生技术推广。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卫生局要充分认识开展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辖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方案和计划,积极开展推广工作。

  (二)加强师资队伍和培训基地建设。成立市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指导专家组,负责培训师资骨干,指导全市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专家指导组,组织举办培训班、巡回推广、现场操作。也可选择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推广培训基地,有计划、分期分批对有关人员进行适宜卫生技术培训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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