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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项目第一期培训班的通知


  ㈡临床进修

  省财政按每人3000元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和各单位承担。进修所需费用由各单位先行垫支,培训结束并经省卫生厅统一考核合格后,各地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五、其它

  ㈠各市要根据名额分配情况,结合去年申报名单,确定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对象,填写《首批中医临床技术骨干第一期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汇总后形成《首批中医临床技术骨干第一期培训班人员汇总表》(附件3)。务于2010年8月20日前将报名表和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报山东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时,通知第一期学员准时参加培训。

  ㈡各市要按照名额分配表,提前安排好第二、三期培训人员。

  六、联系方式

  山东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勇军 15905315600

  张 诚 13869138515

  传 真:0531-89628108

  电子信箱:liuyongjun@126.com

  山东省卫生厅中医药综合处 0531-67876296

  附件:1.全省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项目三期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全省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项目第一期培训班报名表

     3.全省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项目第一期培训班人员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全省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项目三期培训班
  名额分配表

地市

名额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合计

济南市

16

17

24

57

淄博市

8

9

10

27

枣庄市

3

2

2

7

东营市

6

7

4

17

烟台市

12

11

13

36

潍坊市

11

11

14

36

济宁市

16

7

10

33

泰安市

17

12

13

42

威海市

2

2

15

19

日照市

8

5

16

29

莱芜市

6

5

3

14

临沂市

10

7

17

34

德州市

10

11

19

40

聊城市

6

6

10

22

菏泽市

2

2

2

6

合计

133

114

172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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