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第三批消减行政审批项目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批消减行政审批项目意见已经市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现将市政府涉及我局行政审批项目的消减、下放等有关情况及要求通知你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系统的行政审批工作要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好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批消减行政审批项目意见,切实做到学习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
二、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局、各处室各单位一定要对消减、下放的审批事项做好衔接、对接、监管等各项工作,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保持各项工作正常良好运行。
三、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凡我局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一个窗口对外,简化审批程序,方便申请人办理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业务。
四、不断增强行政审批人员业务素质。坚持依法行政,树立热诚服务观念,努力提高办事效率,逐步树立起国土资源系统良好形象,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附:1-1.石家庄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拟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1-2.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拟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1-3.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拟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2-1.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拟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2-2.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拟下放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3.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报省审批的市级初审项目目录
二0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1: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拟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