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根据科技部具体要求和考核得分情况,各省辖市推荐科技进步先进县(市)的比例不超过通过考核单位的1/3,先进城区比例不超过通过考核单位的1/2。
2.各省辖市科技局须以正式文件形式推荐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建议名单。
3.根据科技部批复情况和要求,推荐上报我省2007年-2008年度科技进步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每个先进省辖市限推荐4人,先进县(市)、区限推荐3人。
七、考核材料要求
考核材料包括《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工作手册》)。
一票否决指标不能达到要求的县(市)、区,只需填报《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表》;一票否决指标均可达到要求的县(市)、区,需在填报《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表》的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票否决指标不能达到要求的省辖市,只需填报《城市科技进步状况申报表》;一票否决指标均可达到要求的省辖市,需填报《城市科技进步状况申报表》,并提供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相关证明材料。
各省辖市科技局负责报送所有参与考核单位(包括一票否决指标不能达到要求的单位)的考核指标值和得分数据,并把电子文档发送到weizh123@126.com,考核信息系统软件和软件使用说明书可从网站http://www.zwjlab.net/下载。其它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可从“河南科技网”http:// www.hnkjt.gov.cn/下载。
考核材料具体要求和份数按《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2007年-2008年)》的规定报送到省科技厅。
考核实行报送材料承诺制度,要求地方政府和主要领导对本县(市)、区所提供的资料、各项数据的真实性负全责。
八、考核工作进度安排
整个考核工作拟分为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月15日-3月15日)
(1)提出“河南省2007年-2008年度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
(2)成立科技进步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
(3)召开2009年全省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培训会,传达科技部培训会精神,部署考核工作,培训相关人员,明确任务和责任,提出工作要求。
(4)将考核方案、领导组和专家组名单、参加考核的市县区名单报送国家科技部备案,待回复同意后开始开展考核工作。
2、第二阶段:初审阶段(3月16日-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