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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伤病员院内救治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七、请各单位(区属医院请各区卫生行政部门通知)如实填报《深圳市医疗机构应急医疗救援管理信息表》(附件2),并于8月5日前将电子件报我委应急办邮箱(szswsjyjb@163.com)。邮件主题请填“×××单位应急医疗救援管理信息表”。

  附件:1. 深圳市突发事件伤病员救治信息报告流程(略)
     2. 深圳市医疗机构应急医疗救援管理信息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2
  深圳市医疗机构应急医疗救援管理信息表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手机

 

分管副院长:

   
 

联络员:

   
     

医院总值班电话:        传真:        邮箱:

救护车1车牌号:        随车电话:

救护车2车牌号:        随车电话:

救护车3车牌号:        随车电话: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1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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