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请各单位(区属医院请各区卫生行政部门通知)如实填报《深圳市医疗机构应急医疗救援管理信息表》(附件2),并于8月5日前将电子件报我委应急办邮箱(szswsjyjb@163.com)。邮件主题请填“×××单位应急医疗救援管理信息表”。
附件:1. 深圳市突发事件伤病员救治信息报告流程(略)
2. 深圳市医疗机构应急医疗救援管理信息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2
深圳市医疗机构应急医疗救援管理信息表
单 位
| 姓 名
| 职 务
| 电 话
|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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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管副院长:
| | | |
| 联络员:
| | | |
| | | | |
医院总值班电话: 传真: 邮箱:
救护车1车牌号: 随车电话:
救护车2车牌号: 随车电话:
救护车3车牌号: 随车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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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1年8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