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淄博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爱卫办,市疾控中心:
为按时完成2010年度医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任务,做好2011年我市农村饮水基本状况调查和水质监测工作,根据
全国爱卫办《2011年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技术方案》(全爱卫办函[2010]35号)和省爱卫办《2011年山东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技术方案》(鲁爱卫办函[201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1年淄博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2011年淄博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
技术方案
一、监测目标
根据我市现状及监测技术要求,选取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监测点,建立全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主要目标是:
㈠掌握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水质卫生现状,了解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卫生状况;
㈡掌握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类型、水处理工艺、覆盖人口等基础信息;了解农村分散式供水类型和饮用人口数量。
二、监测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
三、监测布点
充分考虑经济、人口、地理、水源等因素,依照按比例分层和随机抽样的方法,选择监测点。监测布点能够涵盖所有水质状况、水源类型、供(取)水方式、处理工艺种类、供水规模等,能够综合代表全市总体状况,同时包括国家农村饮水监测区县定点村和各区县延伸至农村的城区集中式供水企业。
农村集中式供水监测布点数量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44号)和《
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等4个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10〕67号)要求,全市共设置160处;增加分散式供水监测点设在沂源县内,共5处;延伸至农村的区县城区集中式供水监测点15处。
四、监测内容
㈠各区县和监测点基本情况调查
1、区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调查(见附表1);
2、区县农村饮用水基本情况调查(见附表2);
3、区县农村饮用水水源类型及供水方式调查(见附表3);
4、监测点情况调查(见附表4);
5、监测点水质结果报告(见附表5);
6、农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调查(见附表6)。
按照调查表所列全部内容,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对供水覆盖人口、水源类型、水处理方式、供水能力等项目严格复核确认后,认真填写全国统一调查表格。
㈡水质卫生监测
1、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要求
对于集中式供水,每年分枯水期和丰水期抽取出厂水和末梢水各检测1次;对于分散式供水,每年分枯水期和丰水期采集农户家庭储水器中的水检测1次;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分析按现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规定执行。
2、监测指标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度)、浑浊度(NTU)、臭和味(描述)、肉眼可见物、pH、铁(mg/L)、锰(mg/L)、氯化物(mg/L)、硫酸盐(mg/L)、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mg/L以CaCO3计)、耗氧量(mg/L)、氨氮(mg/L)。
毒理学指标:砷(mg/L)、氟化物(mg/L)、硝酸盐(以N计,mg/L)。
高砷/高氟饮水:当监测发现高砷/高氟饮用水时,需要在15天之内对超标的供水重新抽样监测确认,经过观测后方能确认“高砷/高氟饮水”。
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CFU/ml)、总大肠菌群(MPN/100ml)、耐热大肠菌群(MPN /100ml)。
与消毒有关的指标:应根据饮用水消毒所用消毒剂的种类选择指标,如游离余氯(mg/L)、二氧化氯(mg/L)、臭氧(mg/L)等。
可结合监测点实际情况需要适当增加水质指标。
3、评价标准
延伸至农村的城区大型集中式供水按现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表1规定限值进行评价;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按照《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表4规定限值进行评价,表4中没有的指标按照表1规定限值进行评价。
㈢水性疾病监测
各区县通过传染病监测网、全死因疾病监测网等途径,收集农村水性疾病发生流行的相关资料,经进一步调查、分析、整理,逐步建立水性疾病数据库,掌握水性疾病状况。收集的疾病监测资料主要包括:
1、经水传播的重点肠道传染病(伤寒、霍乱、痢疾、甲肝)和寄生虫病发生或流行情况;
2、饮用水所致的地方病情况;
3、肿瘤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情况。
㈣饮用水卫生应急监测
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监测预案,加强人员物质保障,配备应急监测装备,提高饮用水突发事件时现场调查、监测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