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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

  (三)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到2012年,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行政机关要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四)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完善信访制度,规范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及时办理信访事项,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体制,着力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认真做好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衔接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解决问题。

第三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完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部门办公会议每年要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部署和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政府及其部门要根据实际,明确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市政府工作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完善工作推进和考核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无锡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所列指标体系,结合实际,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培育典型,促进有条件、基础好的地区和部门加快推进。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纳入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及其部门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和机构规范化建设,保证法制机构规格、设置、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2012年前,镇、街道配备1至2名专兼职法制员。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当好政府或者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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