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陕价经函〔2011〕139号)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西机字〔2011〕10号)收悉。为增强停车场保障服务能力,满足市场需要,按照“调整收费标准和企业适当消化”的原则,经研究,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停车场(含T3停车楼)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1、室外停车场
小型车2小时内每车次8元,2小时后每半小时增加2元;大型车2小时内每车次12元,2小时后每半小时增加3元。
连续停车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以下同),最高收费标准小型车每辆45元,大型车每辆55元。
2、室内停车场
小型车2小时内每车次10元,2小时后每半小时增加2元;大型车2小时内每车次14元,2小时后每半小时增加3元。
连续停车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最高收费标准维持不变,即小型车每辆50元,大型车每辆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