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以无偿资助方式一次性安排,支持额度为1000~5000万元,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专题三:
检测平台项目
(一)申报领域
电动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检验测试平台。(编号301)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为省内(不含深圳市)注册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并符合新能源汽车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2. 项目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并能在3年内基本形成公共服务能力。
3. 申报单位在所申报的领域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检测平台资质,并拥有一批检测实验设施。
4. 申报单位具有支撑开展公共研发和检测服务的经济实力。
(三)支持方式
经费以无偿资助方式一次性安排,支持额度为1000~5000万元,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专题四:
示范应用项目
(一)申报领域
①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开展新能源汽车(含电动汽车、LNG汽车等)的示范应用(编号401)。②在示范区内开展新能源汽车(含电动汽车、LNG汽车等)的示范应用(编号402)。③在大型行业内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及电池租赁、快换电池等商业模式创新(编号403)。
(二)申报条件
1. 示范城市(示范区)项目申报单位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区)政府,或市(区)政府所指定的牵头部门或承担企业。行业示范项目申报单位为在省内注册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
2. 项目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并能在2012年前完成。
3. 示范城市(示范区)项目示范应用规模不小于300辆,其中电动汽车不低于50辆。行业示范项目电动汽车示范应用规模不低于50辆。
(三)支持方式
经费以无偿资助方式逐年安排,支持额度按照粤财工〔2011〕218号有关规定确定。
附件2
新能源汽车发展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产业集群、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一)项目摘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项目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三)项目技术基础。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项目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四)项目法人基本情况。项目法人的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法人研发设施、研发团队、技术水平和项目负责人等情况。
(五)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拟突破的技术方向(重大产品),项目的产能规模、主要内容、工艺技术路线、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等。
(六)项目投资方案。项目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
(七)项目节能减排方案。项目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等,其中节能分析章节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57号)要求进行编写。
(八)项目效益分析。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九)产业集群建设方案(此章节只有申报产业集群项目的龙头企业需要编写)。主导产业及产业链在当地的发展现状;申报单位在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情况,主要包括产品配套情况、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情况等;下一步发展计划,主要包括如何通过项目建设加强合作,围绕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附件:项目审批(或纳入规划)、规划、环保、国土等批准文件,资金来源证明文件,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经营许可等文件。已开工项目需提供工程进度证明材料。